一名男子向一名露宿街头的无业汉敲诈2100元,甚至攻击对方,而被判坐牢。
61岁的被告Zainudin Osman被判入狱三年,由于他超过50岁不能打鞭,因此刑期增加多三个月来代替鞭刑。
案情显示,被告去年3月19日凌晨1点多,以为在大巴窑4巷第600号餐馆前的长凳上休息的56岁无业汉正在睡觉。被告就趁机坐在无业汉旁边,试图把手伸进对方裤袋内。
受害者甩开被告的手,并警告他不要乱来,然后到另一张长凳睡觉。被告尾随并再次坐在受害者的旁边。他环顾四周后,再次尝试把手伸入对方的裤袋。
受害者被惊醒后警告被告不要打扰他,然后准备离开。不料,被告阻挡他,还声称自己是私会党徒,要受害者交出2100元,过后还对受害者拳打脚踢。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自1992年以来犯下一系列与暴力相关的罪行。他在僻静的公共场所无故攻击受害者,必须严惩,以起到阻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