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者用现金买公寓 房屋经纪心有疑虑却未举报被罚款

鑫丰银河湾(Kingsford Waterbay)。图:谷歌地图

一对父子要用现金买公寓,房屋经纪发现那名父亲是破产者,而且还经营赌窟,怀疑钱可能来自赌窟但却没有举报,结果自己也惹祸上身。

42岁的被告Charles Tan Chun Peng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其它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以及两项指他违例处理交易款项,触犯房地产经纪条例的控状,今天(1日)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2000元。

被告案发时是房地产代理公司博纳产业(PropNex)的经纪。案情显示,2016年10月之前,Hannah Ho看见被告刊登的公寓出售广告,便联络了他。被告后来得知,她是一名学生。

Hannah告诉被告,她的家人无法取得贷款买房,但可以用现金付款。被告叫他们购买实龙岗景上段正在兴建中的鑫丰银河湾(Kingsford Waterbay),对方表示要问过父亲。

过了几天,Hannah联络被告,说她父亲要看公寓的示范单位,被告就安排他们在10月18日下去看房。

当天,Hannah和父亲Ho Ah Leng及兄弟Harold Ho Kuo Lung下来看示范单位。Ho Ah Leng表示有兴趣购买一个单位,但他没有银行户头,发展商又不接受现金付款,他便叫被告代他开支票付款。

被告起初拒绝,但最终为了完成交易获得佣金,便答应了他。被告没有查问Ho Ah Leng为什么一家人都没有银行户头,也没去查他的职业和金钱来源。

Ho Ah Leng当天给了被告1万1000元现金,隔天再给他现金3万2300元。由于选购权费(option fee)要4万4300元,被告表示会先垫出1000元,要Ho Ah Leng之后还给他。

被告把所有现金放在塑胶袋,然后存入他和妻子联名的银行户头,接着签发支票缴付认购权费,支票上的日期是10月18日,即Ho Ah Leng参观示范单位那天。

11月1日,一名自称是Ho Ah Leng前妻的女子联络被告,指Ho Ah Leng是破产者,并且经营赌窟,曾多次坐牢。被告检查后证实Ho Ah Leng是破产者,并发现Harold只有20岁,未满21岁。但这时,他已支付发展商4万4300元。

被告接受警方调查期间承认他当时已经起疑心,怀疑被告是破产者,怎可能有那么多钱。他怀疑那笔钱是来自赌窟的犯罪所得,但他没向当局举报,反而取消买卖合约,向发展商索回4万4300元。有关交易于2017年1月26日取消,这笔款项最终归还给Ho Ah Leng。

被告没有律师,他求情时称,他是被陷害的,本身也是受害者。他并不知道买家是破产者,买家也没有告诉他。当他发现问题后,便立刻取消合约。

控方指,被告没有悔意,把矛头指向买家。被告应该很清楚,对方有很多现金,却没有银行户头,而且对方无法取得贷款,却能用现金买公寓,这些情况足以令人怀疑。

控方说,被告发现问题后,没有立刻举报,反而设法取消交易,导致犯罪所得归还买家。

相关标签
  • 破产
  • 买房
  • 房屋经纪
  • real estate agent
  • 热门 Popular

    Advertisement

    你可能会感兴趣 You may also like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