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音乐制作人林智强(Ken Lim)涉嫌侮辱女性尊严案件今天(2日)续审;检察官在庭上质问林智强,并表示受害人并没有对他进行虚假指控的动机。
60岁的林智强是 Hype Records 唱片公司的执行董事,他也曾担任过选秀节目 “新加坡偶像”评审的本地知名音乐人。他共面对六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非礼控状,指控涉及五名女子。他被指在1998到2013年之间涉案,但早前他已对七项指控表示不认罪,案件被分成五轮审讯。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林智强今天所进行的审讯涉及的是其中一名女子的控状。这名女子指控他在2012年侮辱女性尊严,当年她26岁。
该名女子称,林智强在2012年7月某一天,在Hype Records公司的停车场问她“是否还是处女”以及“现在和你发生关系会怎样”。
这名女子于2023年在报章报道上看到林智强被控上法庭后,决定报警。
为了保护她的身份,媒体不可报道她和其他证人的姓名。
林智强早前出庭作证时称对方“编造谎言”。
检察官Sruthi Boppana今天在庭上质问林智强时,问他有关早前表示受害者对他怀恨在心一事。林智强回答:“我的说法是,她对我怀恨在心。这是我有根据的猜测。”
他也认为,受害者利用其他女性举报他的报道,也跟风来指控他。
Sruthi 之后表示,受害者在2012年至2013年之间对多人,包括她的姐姐、父亲和当时的男友提出此事,必定是一个“惊人的巧合”。
林智强则对受害者向证人所说的内容提出异议。
当Sruthi表示,除了这些指控之外,他和受害者的生活并不相关,受害者和他的生活也不相关时,林智强回应表示,有必要阅读受害者的博客文章。
他说:“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她无法接受我的批评。她在她的博客中写得很清楚。而因为她无法接受这些批评,所以她可能就把我们的讨论扭曲成虚假的叙述。”他也表示,受害者这么做是为了挽救她的尊严。
“报警对她来说不会有如何损失。完全没有。”
Sruthi表示,林智强声称受害者有诬告他的动机太令人难以置信,以至他无法在口供中解释受害者的动机。林智强在口供中将她的指控描述为“无稽之谈”。
林智强表示,口供被记录时,他已经见过调查官好几次。“我认为他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对我提出尽可能更多的额外指控,以制造一种印象,这个数字就能让人觉得我有罪。所以,不论我告诉他什么,都不会有什么差别。”
Sruthi说,辩方在调查官出庭作证时并没有提出此时,并称林智强的说法只不过是事后才想到的,是一种方便的解释。
她也说,受害人会不惜一切,放下所有的事物回到新加坡协助整个调查过程,只因为她说的都是事实。林智强对此表示不认同。
此案将于下个星期一(9日)续审。
侮辱女性尊严的罪名一旦成立,林智强可被判坐牢多长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