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年到访女朋友家时,发现女友的母亲的信用卡,竟萌生贪念,盗刷信用卡购买总值8000元的产品和服务,结果被判缓刑18个月。
少年现年19岁,去年干案时未满18岁,因此法庭下令不得公开他的身份。
受害者是在发现信用卡被人盗用后报警,最终揭发了少年的罪行。
被告也涉及一起洗钱案。他承认在2019年11月到去年2月之间,让一名在网上行骗的同学利用他的银行账户收取超过5800元的不法所得,从中赚取500元。
被告除了被判缓刑,也须履行8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他的父母必须交出五千元的保证金,确保他在缓刑期间行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