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被指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的案件,自本月14日开始经过五天的审讯,已有三名证人出庭供证,《8视界新闻网》带你回顾到目前为止的部分审讯内容。
1) 辣玉莎承认向“向全国说了谎”被指是惯性“撒谎精”
案件的主人翁辣玉莎作为本案的第一名证人,辩方律师Andre Jumabhoy本月15日一开始盘问她时就集中火力炮轰她是惯性“撒谎精”,试图以更多谎言掩盖之前的谎言,甚至一个简讯里就说了四个谎。律师问她,她对多少人撒了谎。辣玉莎说:“我在国会发言,向全国撒了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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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辩方三度申请弹劾辣玉莎两次申请没通过
辩方律师在第二天和第三天的审讯时盘问辣玉莎,先后拿她在听证会、给警方的口供书和庭上的供词,指她的证词前后不一,三度当庭把她请出庭室,向法官申请弹劾她。
控方在辩方一再提出弹劾后提出反对时说,弹劾程序不应轻易启动,并指辩方提出的内容差异并非控状的关键所在。
其中两个申请没有通过;法官表示,辣玉莎的相关证词并无“实质性的矛盾”或“非常重要的实质不同”。
法官只允许了其中一次申请,但尚未针对批准的弹劾申请作出裁决。
根据案件的审讯程序,证人在庭上的证词和口供书内容如果出现矛盾,而又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控辩双方任何一方可在审讯过程中随时申请弹劾证人的可信度。若法官通过申请并裁定证人的证词不可信,裁决时就不会采纳证人的相关证词。
3) 辣玉莎和其他人听证会前见面串证
本月16日的审讯,辣玉莎接受辩方律师的盘问时,当庭承认出席国会特权委员会听证会的前一晚,与罗佩颖等人私下见面。两人在那次的见面会上商量过隔天如何在听证会上供证。
结果,法官在结束当天的庭审前特地提醒辣玉莎不要和他人讨论她在庭上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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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辣玉莎称“有势力”在“窃听”手机
控方第二个证人罗佩颖本月17日开始供证时说,她和毕丹星见面时“有默契”认为手机会被窃听,所以不会公开谈论辣玉莎在国会上撒谎一事,她也会特地把手机藏在抽屉里。
罗佩颖还说,辣玉莎曾表示有“一股势力”在试图骇进她的手机,因此两人传手机短信时有“共识”,不提谎言相关事件,即使谈到也会即时删除。
5)关键证人刻意删减提呈给国会特权委员会的证据
罗佩颖在辩方律师的盘问下,承认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提交了经过刻意删减的证据。
被她删减的那讯息其实是Yudhishthra Nathan建议辣玉莎要继续撒谎,而罗佩颖删减后,还故意注明说那是“在讨论其他国会议员。”
她称删减讯息是因为不想让大家对另一位党志工——Yudhishthra Nathan留下不好的印象。
同一个时候,罗佩颖也承认自己曾建议辣玉莎找其他性侵案的受害者分享她们的经历,再用她们的经历来支持她撒谎的论点,以避开被指责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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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罗佩颖承认试图操纵提供什么证据给国会特权委员会
罗佩颖称要求辣玉莎说出真相不在她的职责范围,律师借机指她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提呈什么证据似乎是在她的职责范围内,问她刻意删减一些信息后才把信息提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成为证据,是否在操纵证据?
罗佩颖原本说:“那不是我隐藏(证据)的原因。”
但律师反复问她后,她最终承认“是有意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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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福建话登上公堂 罗佩颖曾形容辣玉莎“漏风”
前天(18日)的审讯,辩方说工人党主席林瑞莲的手写记录揭露,罗佩颖形容辣玉莎“天真和愚蠢”。罗佩颖庭上承认形容辣玉莎“天真”,但不记得是否用“愚蠢”来形容她。
律师接着问她,是否会用“自我中心”和“漏风”,也就是软弱且容易因被批评而崩溃,并且把福建话“漏风”的英文拼音“L-A-O-H-O-N-G”念出来。坐在庭内公众席的一些公众听了憋住不敢笑出声。
8) 工人党前干部或未经同意擅自删减短信
2021年10月12日,本案的第三名证人,也是工人党前干部Yudhishthra Nathan曾发短信给辣玉莎建议:“或许你根本不应该提供太多细节,最多只是道歉年龄不准确。”建议辣玉莎继续撒谎。
但当他需要提供他们之间互传的短信给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为证据时,Yudhishthra Nathan承认自己删减了这则短信,因为他认为跟调查无关。
过后,他承认不记得删减这则短信前是否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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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人党前干部 称盛港议员何廷儒不喜欢辣玉莎
工人党前干部Yudhishthra Nathan庭上供证时揭露盛港集选区议员何廷儒从选前至当选后都不喜欢辣玉莎。
他称:“我会这么说是因为从辣玉莎那里听来的,但我在大选期间与他们一起工作,也看到了他们在那期间的互动,我知道大选前期,何廷儒不是很喜欢辣玉莎和林志蔚。”
他接着说,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起起落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何廷儒还是继续不喜欢辣玉莎,至于林志蔚,他就不知道了。
Yudhishthra Nathan还说,他、罗佩颖和辣玉莎都质疑工人党成立纪律委员会来调查辣玉莎说谎一事,是不是一场政治迫害,是要将辣玉莎驱逐出工人党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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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官针对毕丹星控状用词提出疑问
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案件的第二名控方证人罗佩颖完成供证后,法官针对毕丹星面对的第一项控状的用词提出疑问,要求控方澄清毕丹星的听证会证词“哪里不实”。
当时,毕丹星的代表律师向法官申请取消本月24日上午的审讯,以便让毕丹星出席女儿的毕业演讲,法官在考虑他的申请的当儿针对控状的用词提出疑问。
法官问控方,毕丹星的供词哪里不实;控方指出,毕丹星的供词的重点就是,辣玉莎必须在“某个时间点澄清”她在国会上撒的谎。
法官接着问,控方的立场是否是要法庭推断,毕丹星告诉国会特权委员会他要辣玉莎“在某个时间点澄清”,因为毕丹星没有在供证时明确说过“在国会上澄清”。
主控官洪清福回答说是的,那是法庭可以作出的推断,因为没有迹象显示毕丹星说的是别的事情。
法官解释,他之所以在这个时间点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他在案件开审第一天就强调,为了公平起见,他传召辩方开始答辩之前,他必须确保控状的每一点都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