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乱丢烟蒂罚单遭拒撤 毕丹星:环境局记录可追溯32年

示意图。(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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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毕丹星透露,一名居民不满因丢烟蒂进焚烧桶遭罚,向国家环境局申请撤销,被以其曾在32年前就有过乱丢垃圾的前科为由拒绝。

也是国会反对党领袖和工人党秘书长的毕丹星前天(1日)在社交媒体Instagram通过即时动态上载了环境局回复这名居民的信函。

信函写道,环境局官员于9月22日目睹涉事居民将烟蒂丢进焚烧桶。环境局强调,焚烧桶并非垃圾桶,居民的行为抵触了环境及公共卫生法案,因此接到违例通知单(Notification of Offence)。

根据环境局的记录,这是居民第二次乱丢垃圾,之前是在1993年。

环境局也希望借此机会向公众强调保护环境的意识,公众需要将垃圾丢进正确的垃圾桶,或拿着直到找到合适的垃圾桶。

环境局表示,无法撤回违例通知单,并要求居民在11月3日前缴付罚款或于11月4日到国家法院对指控进行回应。

毕丹星写道:“别开玩笑!环境局的记录追溯回32年前!不要乱丢垃圾!让我们一起保持新加坡清洁!”

根据国家环境局网站,当局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执法和清洁工作由教育宣传、社区外展及基层行动共同支撑,以维持高标准的公共清洁。当局严格取缔各类公共卫生违规行为。

乱丢垃圾的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第二次重犯是4000元,三次或以上是1万元。
法庭还可以勒令惯犯执行最长12小时的劳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清理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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