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要求对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采取除名的纪律处分,三司庭今天(13日)审理,毕丹星早上9点38分左右抵达高等法院应讯。
毕丹星早前因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虚假陈述,于去年2月被法庭判罪名成立,罚款1万4000元。由于他是注册律师,他将面对律师公会的纪律处分,而除名是律师犯法后所面对的最严重处分。
三司庭将由大法官梅达顺(Sundaresh Menon)联合法官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和施奇恩组成。
根据《律师专业法令》第94A条文,受监管的法律执业者若被判犯有涉及欺诈或不诚实行为的罪行,律师公会必须向法院申请采取纪律处分。
三司庭将决定是否实施任何处分。根据法令的第98条文,法庭可下令将涉案律师从执业名册中除名、暂停他的执照、予以谴责、处以最多十万元罚款,或合并实施上述的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