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开为期两周的全岛执法行动。共有251人涉嫌诈骗或充当钱骡而被调查。他们涉及的案件超过665起,受害者的总损失超过390万元。
警察部队今天(9日)发文告指出,商业事务局(Commercial Affairs Department)和七个警署在3月26日到4月8日期间,展开执法行动。
年龄介于16岁到84岁的172名男子和79名女子,因为涉嫌以诈骗分子或充当钱骡的身份参与诈骗活动,须协助警方调查。
警方相信这些人涉及超过665起诈骗案,主要包括电子商务诈骗、冒充朋友诈骗、求职诈骗、冒充政府官员诈骗、投资诈骗以及租房诈骗。受害者的总损失超过390万元。
当局表示,这些人因涉嫌欺骗、洗钱以及无执照提供支付服务而接受调查。欺诈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十年监禁以及罚款。如果洗钱罪成,最高可被判十年监禁、5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如果无执照提供支付服务的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12万5000元罚款、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分子及诈骗集团成员或招募者将面对强制鞭刑,至少6下,最多可达24下。协助诈骗的钱骡,例如为诈骗分子洗钱、提供SIM卡或Singpass账号,则可能面临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
警方提醒公众,任何与这类罪行有关的人士都将被追究责任。在设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钱骡相关罪行者,无论是在调查中被评估为高风险、已被警告、被罚款、被控或被定罪,都可能面临银行服务及手机线路使用的限制,以防止他们继续协助诈骗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