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雅妮向总检察署索赔 高庭驳回申请

早前被控偷窃而洗脱罪名的印尼女佣莉雅妮指控方对她做出“琐碎和无理提控”,而向总检察署索取赔偿。高庭今早驳回她的申请。

樟宜机场集团前主席廖文良前女佣芭蒂·莉雅妮(Parti Liyani),向总检察署索取赔偿,高庭法官今早(21日)驳回她的申请。

这是本地首次有脱罪者援引刑事程序法向总检察署索赔。在法律下 ,若法庭接受控方的提控是“轻率或无理”,法庭可下令控方赔偿最高1万元。审理本案的陈成安法官,正是去年9月4日判她无罪的同一个法官。

高庭法官陈成安裁决说,有关举证责任落在莉雅妮身上。她必须提出有力证据,以证明控方有恶意,或不诚实,或有不当动机。

法官说,莉雅妮指控方扣留有关数码影碟播放机功能的证据,并频频反对有关非法调派工作的证据等,以此指控方有恶意或不诚实。但他不认为这足以证明控方有恶意或不诚实。

法官说,控方在庭上反对辩方的提问,也不代表控方有恶意或不诚实。

法官说,在考虑所有情况后,控方的提控并没有“轻率或无理”。控方是基于有足够证据,才决定控告莉雅妮。而在审讯过程中,莉雅妮也没提出任何新论据,要控方立即停止提控。

律师指控方的提控“轻率和无理”

46岁的莉雅妮(Parti Liyani)涉嫌于2016年偷窃前僱主廖文良家中财物,案经审讯,国家法院法官于2019年判她偷窃3万4000元财物罪成,判监26个月。高庭法官陈成安在她上诉后,去年9月判她罪名不成立。

莉雅妮过后向总检察署索赔,控方早前在向陈成安法官陈词时指莉雅妮的申请毫无根据,站不住脚。

代表莉雅妮的律师陈词时指控方的提控“轻率和无理”。律师指出,莉雅妮被指偷走的数码影碟播放机是坏的,控方应该清楚这一点,但控方将播放机呈堂时指播放机没坏,误导法庭。

律师说,在审讯过程中,辩方提及莉雅妮被非法调派到廖文良儿子的办公室和住家工作,但控方却频频反对辩方提出这方面的证据。

律师说,控方的无理提控,导致莉雅妮蒙受7万3100元损失,包括四年的工资损失,以及民间组织“温情之家”为她提供住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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