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议员就《妇女宪章修正法案》展开辩论

16名议员就《妇女宪章修正法案》展开辩论,多名议员担心,法案修正后,提出离婚的理由变得更加简易,反而促使更多怨偶选择这条道路。

16名议员就《妇女宪章修正法案》展开辩论,多名议员担心,法案修正后,提出离婚的理由变得更加简易,反而促使更多怨偶选择这条道路。

法案修正后,夫妻能简单地以双方同意婚姻破裂为由申请离婚,多名议员担心离婚率会上升。

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说:“随着能以“双方同意”作为离婚原因,离婚的条件可说是放宽了,那我们是否预计离婚率会上升?”

西海岸集选区议员洪维能说:“我希望我国的离婚率,不会因此大幅度提高,造成更多的单亲家庭。我呼吁法官在审查夫妻呈报婚姻破裂的理由时,不会轻易让“双方同意离婚”的原因,来批准离婚。希望法官会更倾向于要求准备要离异的夫妻接受辅导。”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澄清,不管以什么理由提出离婚,离婚程序和步骤大致相同,夫妻只有在结婚三年后才可申请离婚。

孙雪玲说:“实际上,以“双方同意离婚”为由申请离婚,还须向法庭做进一步的陈述,包括导致双方认为婚姻破裂无可挽回的原因,双方为复合所做出的努力以及对于孩子和财务安排的考量。”

有议员则建议,将离婚案的婚姻最低年限从三年缩短到一年。

义顺集选区议员陈浍敏说:“在一些婚姻中,两人持有无法愈合的分歧,以三年的时间试图和解却徒劳,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也阻止个人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

孙雪玲说:“三年的婚姻最低年限将让夫妻有足够的时间调适,寻求援助和克服困难,而不是逃离婚姻就因为处境艰难。如果真的要离婚,三年最低年限也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仔细考虑决定,并尝试和解。”

也有议员希望当局关注离婚案中孩子的心理健康。

丹戎巴葛集选区议员祖安清心说:“这年代,孩子们成熟得相当快,年幼的青少年也可以觉察到父母的关系出现了问题。不幸的是,他们通常还不够成熟,无法自己处理好所面对的负面影响。”

孙雪玲指出育有年幼孩子的离婚夫妇须接受强制育儿辅导,当局也将探讨日后是否将计划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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