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300多个种族组织将在《维持种族和谐法案》下,被指定为受监管组织,除了披露外国捐款和匿名捐款、外国关系及领导层结构,这些组织的最高领导职位也必须由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任。
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在法案二读时表示,外来势力可能通过各种方式来实现不良意图,例如散播有悖于我国多元种族社会的思想。因此,那些专注于某个种族群体利益或讨论种族相关课题的组织,可能会成为这些恶意外来势力的切入点。
孙雪玲表示,政府会务实、慎重地指定那些更有可能成为外来势力恶意影响的种族组织。所有组织都将事先收到内政部的通知,它们在被指定前有14天的时间提出陈述或寻求澄清。政府也会根据个别情况,豁免种族组织遵守某些基本措施。
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说:“被指定受监管组织并不意味着这些组织成为外来势力的目标,或已受到了不良影响。指定组织只需每年披露外国捐款和匿名捐款、外国关系及其领导层结构,并非停止接受外国捐款或终止和外国的联系。在随后实施该法案时,内政部将向指定组织提供资讯包,指导它们遵守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