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行动辅助车日后需注册才可上人行道 70岁以下使用者须持医疗证明 (03/02/2026)
从6月1日起,个人行动辅助工具使用者须持有医疗证明,才能在人行道或骑行道上行驶。日后,所有行动辅助车也需登记注册,才能在人行道上行驶。
从6月1日起,个人行动辅助工具使用者须持有医疗证明,才能在人行道或骑行道上行驶。日后,所有行动辅助车也需登记注册,才能在人行道上行驶。
交通部政务部长马炎庆在国会为《陆路交通和相关事项法案》(Land Transport and Related Matters Bill)进行二读时表示,随着政府在2019年禁止电动踏板车在人行道上的使用,当局发现,更多人开始滥用个人行动辅助工具。
马炎庆表示,许多居民向当局反应,随着体积更大、速度更快的设备以个人行动辅助工具的名义在人行道上行驶,他们感到越来越不安全。
马炎庆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使用个人行动辅助工具的人数会增加,我们因此必须确保这些代步工具安全且负责任地被使用。当局因此必须推出相关法案,解决个人行动辅助工具被滥用、超速行驶和设备体积过大的问题。
从6月1日起,个人行动辅助工具的行驶速度将从目前的每小时十公里下调到每小时六公里。
个人行动辅助工具也必须符合当局的规定。体积超过70公分宽、120公分长和150公分高,或者装载重量超过300公斤的个人行动辅助工具都不能开上人行道或公共交通。
行动辅助车使用者也必须接受评估,以获取医疗证明,才能在路上行驶。
使用者可从本月27日起,联系他们的家庭医生、职能治疗师(Occupational Therapist)或全科医生(General Practitioner)进行评估。公众也可浏览陆路交通管理局的网站,查看提供这类评估的全科医生名单。
没有医疗证明就使用个人行动辅助工具的违例者,将可面临高达2000元罚款,长达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70岁以上年长者无需出示医疗证明
为了减少对真正需要个人行动辅助工具的使用者造成的不便,一些群体将不必出示医疗证明。
他们包括70岁及以上的年长人士、在今年2月27日之前获得乐龄助行基金(Seniors’ Mobility and Enabling Fund)的受益人、所有获得科技辅助基金(Assistive Technology Fund)的受益人,以及已接受卫生部的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简称ADL)评估、在“通行”或“移动”方面需要协助的人。
到了2029年 所有行动辅助车需登记注册
另外,为了进一步加强针对行动辅助车的执法行动,当局将分阶段强制使用者为他们的行动辅助车进行登记。
从6月1日起,零售商只能售卖已注册的行动辅助车。售卖未注册行动辅助车的零售商将面临高达2万元的罚款,长达24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从2029年1月1日起,只有已注册的行动辅助车可在人行道上行驶。违规者将面临高达2000元的罚款,或长达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在卫生科学局的条规下,行动辅助车属于医疗器械。因此,任何进口、制造或批发行动辅助车的业者都必须持有卫生科学局的“医疗器械经营执照”(Medical Device Dealer Licence)。进口商和制造商也必须确保行动辅助车的型号已被列入卫生科学局的医疗器械数据库。
持不符合UL2272防火标准电动踏板车 将属犯法
马炎庆表示,尽管政府从2016年以来就开始加强监管力度,但我国依然面临活跃通勤工具带来的火患安全风险。
马炎庆说,单单在2025年,活跃通勤工具相关火患就达到49起。当中,有31起和个人代步工具(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相关,而且大部分都涉及不符合UL2272防火标准的设备。
目前,在人行道或公路上骑行不符合UL2272防火标准的电动踏板车是违例的,但拥有这款电动踏板车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为了阻止人们保留不符合防火标准的电动踏板车,在法案下,拥有不符合UL2272防火标准的电动踏板车将属于违法行为。违例者可面临高达2000元罚款或监禁长达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