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信息法案》在国会提出二读。法案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在获取患者医疗信息时须遵循的规定,以保护患者隐私。违例医生可能面对纪律处分。
卫生部兼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陈杰豪在国会表示,法案将规定所有注册的医疗机构和药房日后都必须把病人的关键医疗信息输入国家电子健康记录的系统,不同的医疗机构将能获取患者的相关资料,这包括:过敏史、疫苗接种记录、化验结果、用药情况、扫描报告等。这么一来,病人到不同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生都能及时获取病史和健康信息,为患者提供更好的照料,也能避免反复进行同一项检查,进而减少费用。
为了保障患者隐私,法案规定只有为患者提供治疗的医护人员才有获取患者资料的权限。医疗机构的行政和普通员工都无法获取资料。患者信息也不能用于就业和保险理赔等。
陈杰豪说,患者可通过HealthHub进行设置,限制可被查看的资料,并在发现可疑情况时向卫生部举报。不过,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医生有权“破窗(break-glass)”,查看病人已设定访问限制的资料,以及时救治。不过,只有医生有权在这类特殊情况下这么做,且必须申报出现医疗紧急情况,事后也得接受审计。如果被认为违例,将被调查,并交由医疗理事会采取纪律处分。
另外,未经授权访问患者资料的医疗人员可面对高达5万元的罚款,或长达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的刑法将加倍。
没有落实措施保障网络安全或信息安全的医疗机构则可能面对高达100万元的罚款。
法案一旦通过,预计将在明年初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