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议员提问政府是否会同伊朗政府协调,确保新加坡注册的船只能够通过霍尔木兹海峡通行。外交部长维文医生表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有国家船只享有的通行权利。我国不会针对通行费或船只安全通行同伊朗协商,因为这是在削弱法律的原则。
维文医生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指出,过境通行权不得中止。安全、环境和战争等因素均不构成例外。新加坡也认同,过境通行权是国际法的惯例。”
我国也正同各利益相关业者接洽,探讨如何促进船只安全通行霍尔木兹海峡的潜在方案。也有议员提问,政府在当前的形势下将如何权衡取舍。
三巴旺集选区议员佳馥梅说“在应对这些变化时,政府会怎样作出权衡取舍?例如在韧性与成本竞争力之间的取舍,因为提升韧性必然需付出代价,以及在提供针对性支持和更广泛援助之间的取舍。”
副总理兼贸工部长颜金勇说:“对我们来说定期检视我们的政策,战略和整体方针至关重要,以确保在提升韧性的同时也能保持竞争力。在成本方面必然会存在取舍。如果我们希望拥有更大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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