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 本地共33人因逃避路障被提控或接获严厉警告

过去五年来,共有33人因逃避路障被控或接获严厉警告。内政部表示需加重惩处才能起到阻吓作用。内政部政务部长陈国明在总结警察部队修正法案的辩论时也表示,修改法案是为了提高警员运作效率,进而确保国家安全。法案今天在国会三读通过。

过去五年来,共有33人因逃避路障被控或接获严厉警告。内政部表示需加重惩处才能起到阻吓作用。内政部政务部长陈国明在总结警察部队修正法案的辩论时也表示,修改法案是为了提高警员运作效率,进而确保国家安全。法案今天在国会三读通过。

共有八名议员针对警察部队修正法案提出看法,有议员认为如果驾车人士逃避路障时伤及警员,警方目前可通过蓄意伤人罪提控嫌犯,质疑为何要大幅加重刑罚。陈国明解释警方过去五年,每年展开8000个设立路障的行动,期间发生了两起导致警员受伤的事件。

“逃避路障的行为是一个严重且具风险的行为。我们不应该等到嫌犯也犯下其他罪行才能将他绳之以法。由于这是高风险行为,法案显著加重刑罚是为了进一步阻吓他人逃避路障。”

随着法案三读通过,逃避路障的刑罚将增加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或坐牢最长七年,或两者兼施。目前的刑罚是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有议员则对赋予平民警员权利表示担心。

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说:“举例说,我们能否想象最高级别的指挥权限被赋予平民警员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晓得制服警员会如何看待。”

陈国明表示:“我们意识到有些指挥权是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多年经验的警员执行,例如通过军力解散非法集会的权力。这些权力由警察总监或领导阶层的警官实行是最佳方案,并且不会改变。”

另外,陈国明说商业和金融罪案逐年增加并日益复杂,因此需要赋予调查人员更大的权力来提高运作效率。针对议员建议对破门入屋设下明确指引,陈国明指出在场警员会依据情况做出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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