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指出,过去五年,约九成符合条件的被裁员工获得赔偿金,其中有八成每做满一年获赔至少两周薪金的裁员配套,符合劳资政指导原则。
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毕丹星在国会针对裁员赔偿金询问部长:“政府是否也应考虑制定差异化的裁员补偿指导方针,要求员工人数超过25人的公司在政府现有裁员指导方针的基础上,提高补偿标准,而不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对所有规模的公司一律采用相同的裁员补偿指导方针?”
卫生部兼人力部高级政务部长许宝琨回应时表示,企业裁员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施加过于严格的条件,例如通过法律强制规定裁员补偿,可能会导致已经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难以持续经营,并使仍在职的员工面临被裁退的风险。
许宝琨也表示,强制规定公司提供裁员补偿可能导致雇主在为员工提供长期或永久雇佣合同方面变得更加犹豫。此外,若在法律中明文规定最低裁员补偿金额,很可能会使这个数额成为“常态”,即便企业有能力给予更多,也可能会只按法律要求的最低数额给予补偿。因此人力部始终强调平衡的做法,在裁员方面给予公司更多灵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