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在评估是否需要在保护消费者(安全要求)条例下,把行动电源列为管制商品。若被列为管制商品,在本地销售的行动电源将必须贴上安全标志(SAFETY Mark)。
三巴旺集选区议员黄士轩通过国会提问,政府是否会考虑要求在新加坡销售的行动电源贴上安全标志。
副总理兼贸工部长颜金勇今天(5日)通过书面答复黄士轩的询问时表示,在保护消费者(消费品安全要求)条例下,所有在新加坡供应的行动电源都必须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包括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简称IEC)。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属下的消费品安全办公室(Consumer Product Safety Office,简称CPSO)也会定期进行市场监管,以确保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符合相关规定。违例者将面临罚款或监禁的处罚。
颜金勇表示,政府正在评估是否需要在相关条例下,将行动电源列为管制商品。如果行动电源被列为管制商品,在本地进行销售前,都必须满足额外的上市前注册要求,包括贴上安全标志,也可能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