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修正法案通过 终端用户进口电器自用须向环境局注册但豁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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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三读通过《节能修正法案》。预计从7月1日起,消费者、企业等终端用户从国外进口自用的受管制电器产品,将必须先向国家环境局注册,以证明这些电器符合我国的节能标准。

不过,他们无需支付约70元的注册费。目前,本地供应商在向环境局注册产品型号以供本地销售时,每个型号需缴付这笔注册费。

受管制电器包括了冷气机、电冰箱、热水器、衣服烘干机等耗能较高的电器。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高级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在国会总结修正案辩论时说,考虑到终端用户进口受管制电器是作为自用,无法分摊注册成本,因此当局决定豁免他们的注册和续费费用。

当局鼓励企业和消费者在进口前先行注册相关电器,以确保产品符合最基本耗能标准(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和强制性能源标签计划(Mandatory Energy Labelling Scheme)的要求。

环境局将接受设备制造商的测试报告,因此终端用户在注册前无需额外获取独立测试报告,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进口成本。

普杰立说,环境局将持续检讨并在必要时简化注册流程,并将提升能源标签计划网站,让终端用户未来可使用Singpass登录平台,为进口电器进行注册。当局会适时公布更多详情。

普杰立也说,修订后的法令将不包括灯具,这是因为灯具的耗能远低于其他受管制电器。当局会持续关注自用进口灯具的情况,并在必要时探讨将它纳入监管范围。

针对议员提问,当局可要求终端用户提供免费样品以供测试或分析的规定,可能对消费者带来困难,普杰立说,修正案确实赋予当局获取样品的权力,例如针对以自用为目的、进行大批量进口的企业。但他强调,当局只会在有需要且可行的情况下提出有关要求。

另外,为了确保消费者和企业熟悉新规定,普杰立说,环境局将发布通告并同关键利益相关方合作,包括通过新加坡餐饮协会( Restaurant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等行业组织,确保各界了解相关责任。

当局也会根据举报展开执法行动,并在必要时对商业场所进行执法。


根据修订后的《节能法》,消费者和企业等终端用户如果进口不符合我国节能标准的受管制电器,每次进口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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