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修正法案二读 网购不达标电器最高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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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今天对节能修正法案进行二读,修正案一旦通过,消费者和企业日后通过网购平台进口不符合我国节能标准的受管制电器,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法案还授权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可要求在本地运营或设有业务的电商平台下架不合规产品。

根据现行的节能法令,在本地销售的家电都必须符合最基本耗能标准。不过消费者和企业自行进口的电器目前不在法令的监管范围内。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高级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在国会为修正案提出二读时说,随着网络购物渠道日益普及,消费者更容易从海外购买相关产品,因此有必要加强监管。

普杰立医生说:“这一监管缺口引发两方面的关注。首先,这导致受管制商品在最基本耗能标准和强制性能源标签计划的执行上出现不一致。其次,购买不符合标准、能效低的进口商品,可能使企业和家庭在产品整个使用周期中承担更高的能源成本。”

修正案生效后,消费者有意进口的受管制电器商品必须符合最基本耗能标准,同时确保相关商品已向国家环境局注册,并贴有能源标签。

普杰立医生表示:“拟议中的法规将豁免那些不便于评估最基本耗能标准的二手或已使用的受管制商品。这些合规要求预计不会对最终用户造成过重负担。本地供应商需为每类受管制商品支付约70元的一次性注册费,但消费者将豁免支付这笔费用。”

普杰立医生说,当局有意从7月1日起落实执法机制。国会明天将继续就修正案展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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