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拟扩大采集和使用身份识别信息权限范围

为了提高执法效率,协助警方调查罪案。内政部提出罪案记录修正案,扩大采集和使用身份识别信息的权限范围,让警方在调查比较轻微的不留底罪行比如偷窥、酒驾和淫秽行为等也可以采集指纹、照片和脱氧核糖核酸资料扩大资料库更快锁定嫌犯和破案。

目前警方只有在调查谋杀、强奸、虐童和抢劫等严重留底罪行时可以采集脱氧核糖核酸样本,指纹和照片等身份资料。由于这些信息对破案至关重要,内政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在国会提出罪案记录修正法案一读,要求让警方在调查比较轻微案件时也可以采集脱氧核糖核酸和其他身份资料。这些罪行是罪成后可被判坐牢以及不能销案的不留底罪行比如喝酒或涉毒后驾驶,偷窥、淫秽行为以及打架伤人等。

至于更轻微的罪行如非法U转,违规抽烟和过马路等则不在使用身份识别信息的范围内。

至于想要协助警方调查的公众,就算没有在案发现场也可以自动向警方提供DNA样本。

法案范围也包括在内部安全法令下被逮捕、拘留和实施限制令的人士。当局会立法保障收集的记录资料,任何人必须有警方授权才能动用资料库里的信息。

修正案一旦通过,任何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下拒绝提供血液样本让警方提取脱氧核糖核酸,可被罚款高达1000元,监禁达一个月或两者兼施。目前警方会自动删除无罪释放者的资料,但在修正案生效后,当事人需要向警方提出申请删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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