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建筑物管制法修正案》, 推出强制性能源耗改善制度,能源耗表现较差的业主需要聘请专业人员,审核建筑的能源消耗系统, 改善能源消耗量。 这项制度预计明年第三季实施。
在本地,建筑物的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约两成,也占了本地超过三分之一的电力消耗量。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在国会提出《建筑物管制法修正案》二读时说,我国已经在减少碳排放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仍有改善的空间。
“尤其仍有一些建筑目前的能源消耗较高,但却无须提高能源效率。因为这些建筑没有进行重大改造工程或在能源使用上出现更动。这些建筑物的设计可能没有将可持续元素考虑在内。”
在这项修正案下,建筑管制人员将向能源消耗高的建筑业主发出通知。业主在接获通知后必须在90天内聘请专业人士对建筑物的主要能源消耗系统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制定相关能源效率改善计划,提出减少10%能耗的建议方案。建筑物业主可根据审核后的报告,自行决定采取最适合的方案,并在接获能源审核报告后有三年的时间来实施相关改善能源消耗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