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杰大厦命案唯一谋杀罪被告被加控十项控状

乌节路豪杰大厦命案中唯一仍然面对谋杀控状的被告,今天(1日)加控十项暴力罪名控状。

乌节路豪杰大厦命案中唯一仍然面对谋杀控状的被告,今天(1日)加控十项暴力罪名控状。

谋杀罪名有待高庭审理的30岁被告Tan Sen Yang所面对的其中两项新控状也跟命案当天所发生的事情有关。

Tan Sen Yang涉嫌在2019年7月2日跟朋友们在豪杰大厦二楼的Naughty Girl Club夜店喝酒,清晨6点20分左右离开,在门口跟另一群人起了争执。他和六名朋友准备离开豪杰大厦时,死者Satheesh Noel下楼与他们对质,而被告被指用弯刀多次砍伤死者,导致他伤重不治。

据《今日报》报道,被告如今也被指在6点21分至24分之间,在夜店门口用弯刀划伤一名顾客Muhammad Fairus Muhammad Ali的脸,并且在挥动弯刀时,割伤保安人员B Barathkrishnan的右手手指;受伤的顾客因此永久性毁容。

另外八项新控状则指他在2015年11月至2019年7月之间,在康福德高驾驶中心、康埔桦径(Compassvale Walk)、圣占姆士发电厂(St James Power Station)夜店、豪杰大厦、那森路(Nassim Road)等地点伤害他人或恐吓伤害他人,包括用刀捅一名男子的胸口。

被告目前仍被还押,本月22日将再出庭。

使用危险武器蓄意造成严重伤害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或监禁长达15年以及鞭刑。谋杀罪名的最高刑罚则是死刑。

被告的六名友人原本都是被控谋杀,但当局在调查后确定他们没有直接导致死者死亡,因此控状获得减轻,其中五人已被判监禁,其中一人获得有条件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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