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易华仁案的酒店和地产大亨王明星星期五(4日)被控两项罪名。在涉及易华仁案之前,王明星曾涉及什么其他风波与事件?《8视界新闻网》为你整理资料。
78岁的王明星是上市公司旅店置业(HPL)的执行董事,也被视为将世界一级方程式F1大奖赛带到本地的主要推手。他4日在国家法院被控的两项控状包括一项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的控状,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两项罪状都附加刑事法典第109节条文,即在相关罪行中扮演教唆或协助犯案的角色。
1946年出生于马来西亚的王明星,在1972年加入Motor & General Underwriters Investment Holdings Ltd,并在同一年和石油大亨符运锡之女克里斯蒂娜(Christina)成婚。
三年后,他加入岳父所拥有的国际商行(私人)有限公司(Kuo International)。在1980年他和他人一同创办旅店置业(Hotel Properties),这也正是其进军房地产、酒店、零售领域的起点。其中,在1996年,他曾在房地产领域涉及一起与玉纳园有关的事件。
当时,时任内阁资政的李光耀和李显龙副总理在旅店置业开发的玉纳园(Nassim Jade)和史各士28号购买了四个公寓单位,但并不知道开发商私下给予5%到12%的折扣。
后来,这起事件在国会上进行辩论和经过查证后,消除了误解和疑虑;该折扣是属于“早鸟折扣”(early-bird discount),折扣的数额也全数捐赠给慈善机构。
王明星也曾在2018年卷入马尔代夫前总统亚明(Abdulla Yameen)的一起事件。
亚明被指在未经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将数十个马尔代夫岛屿和泻湖出租给旅游开发商。当时,王明星被指旅店置业正就至少两座岛屿的租赁事宜进行谈判时,他为总统亚明和副总统阿迪卜(Ahmed Adeeb)提供豪华酒店住宿。
至于易华仁案, 王明星跟易华仁同在去年7月11日被贪污调查局逮捕。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共面对35项控状,其中27项同王明星以及他的公司新加坡赛车公司(Singapore GP)有关,易华仁上周二(24日)承认的五项控状有三项跟王明星有关。易华仁在3日被判监禁一年;王明星则在4日被控两项罪名。
根据控状,王明星邀请前交通部长易华仁乘搭他的私人飞机同游卡塔尔多哈,赞助他入住四季酒店,再安排他隔天搭商务舱回国,被指教唆易华仁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这个旋风两日游总值超过2万元。
他之后指示下属向易华仁收取5700元的商务舱机票费用,则被指是协助他妨碍司法公正。
王明星获准以80万元继续保释在外。案展11月15日进行审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