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易华仁案的王明星将在10月4日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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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易华仁案的酒店及地产大亨王明星将在本周五(4日)被控。

国家法院系统记录显示,王明星将在周五下午2点30分被提控两项控状。

其中一项控状涉及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另一项控状则是妨碍司法公正。

王明星是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刑事案件中的两个关键人物之一。 王明星跟易华仁同在去年7月11日被贪污调查局逮捕,目前以80万元保释在外。

共面对35项控状的易华仁上周二(24日)针对五项控状认罪之后,周四(3日)被判监禁12个月,暂定下周一(7日)入狱服刑。

易华仁面对的34项以公职人员身份收取好处和物品的罪状中,26项涉及酒店及地产大亨王明星,八项涉及建筑商林增控股(Lum Chang)董事经理林国城。

易华仁从王明星那里获得的好处就包括世界一级方程式F1新加坡大奖赛的贵宾级门票,以及舞台剧、歌舞剧和足球赛的门票,还乘搭他的私人飞机前往卡塔尔多哈,入住当地的四季酒店,隔天再乘坐他安排的航班回国。

去年5月17日,贪污调查局在调查另一起事件时发现易华仁的名字出现在王明星私人飞机的乘客名单中。易华仁从王明星那里得知此事之后,把回程的5700元商务舱机票费用还给王明星,因此妨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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