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小货车改装成“油站”,用车内的散装容器给其他车辆非法添油,淡滨尼一名涉案者被逮捕,面控后被法庭判罚3000元。
新加坡民防部队今天(3日)在社交媒体Facebook 发文表示,这名涉案者是在淡滨尼北第四通道(Tampines North Drive 4 )和第五通道(Tampines North Drive 5)交界处被发现非法卖油。
“他被发现在小货车里载着中型的散装容器,给其他人非法添油。”
民防部队说,该名违规者于2025年8月被起诉,并被判处3,000新元的罚款。
当局也说,他们也在去年对三名在亚历山大路、振美弯(Chin Bee Crescent)和友诺士7道停车场非法买卖柴油的人士采取执法行动。三人分别被罚款2800元至3100新元不等。
“SCDF对此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并将毫不犹豫地对违规者采取行动。”根据《消防安全法》,未经持有有效的石油及易燃物料(P&FM)储存许可证,不得在任何场所进行添油活动,违反者最高可被罚款1万新元或判处六个月监禁。
民防部队说,若发现任何非法买卖柴油的活动,民众可通过民防部队热线1800-280-0000、官方网站www.scdf.gov.sg的反馈表格或myResponder手机应用程序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