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 20岁青年认罪

涉及去年底华侨银行钓鱼简讯诈骗案的首名被告认罪。20岁青年Leong Jun Xian今天承认他所面对的其中五项控状。

八名青年涉嫌参与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户头,协助接收大约1280万元,20岁青年今天(20日)认罪,成为首名认罪的被告。

八名年龄介于17岁到21岁的青年早前被控,20岁的Leong Jun Xian今天(20日)承认五项控状,包括触犯《贪污、贩毒和其它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有组织罪案法令》以及纠众伤人等罪名,另十项类似控状交由法官下判考虑。法官要控方提呈改造所报告和缓刑监视报告,案展6月1日判刑。

被告的同伙包括19岁的Kong Jia Quan、Brayden Cheng Ming Yan和Roy Peh Yong Rong;20岁的Jovan Soh Jun Yan和 Khairuddin;21岁的Lim Kai Ze,以及一名17岁的女生。

警方在去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期间共接获768起华侨银行户头持有人的报案,称陷入钓鱼诈骗团伙的骗局,银行户头款项被非法转账。这些受害者蒙受的损失估计大约1280万元。

案情显示,诈骗者冒充华侨银行发送短信给受害者,通知他们与银行相关的问题。这些短信包含一个网站链接供受害者登录。

受害者不疑有他,点击网站的链接后就被带到一个虚假的银行登录页面,输入他们的电子银行登录资料和一次性密码,登录系统。

诈骗者随后利用受害者提供的电子银行资料控制受害者的银行户头,更改登录资料和与户头相关的联系信息,随后将户头的存款转移到本地和海外的银行户头。

警方调查发现其中一些钱转入Roy和一个名为Tan Shu Kai的人的银行户头,最终揭发被告和同伙的罪行。包括被告等八人在内共有16人被捕,警方共起获112张提款卡和借记卡。

进一步调查显示,2021年12月至今年2月间,被告和同伙合作,为多个相信与海外犯罪团伙有联系的人提供洗黑钱服务,协助他们寻找银行户头供他们使用,其中一些户头随后被用来接收和转移来自受害者的钱。其他户头则被用来接收其他诈骗案受害者的钱。被告等受到犯罪团伙指示去提款机提款。

被告通过多个Telegram聊天群组接受身份不详者的指示,并提供银行资料给他们。

被告和同伙扮演不同角色,被告负责在Telegram寻找银行户头,然后把银行户头资料传达给犯罪团伙。他还雇用代理帮他寻找银行户头,并在接到团伙指示后叫同伙去提款。

犯罪团伙答应付他月薪3000元,并且每提供一个银行户头就给他额外600元到800元。

从2021年12月到今年2月,被告等向犯罪团伙提供了至少16个户头,其中12个是被告提供的。

除了钓鱼诈骗案,被告也是私会党徒,多次担任“打手”纠众伤人。

控方指,被告罪行严重,判刑考量是阻遏作用,缓监不是恰当刑罚。控方也意识到改造作用的重要性,而让被告在改造所服刑,即能达到改造作用,也能发挥阻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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