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会长任命程序引议 候任会长同意让位

迪内希·迪伦。(图:Allen & Gled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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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命程序引发议论后,新加坡律师公会候任会长迪内希·迪伦(Dinesh Singh Dhillon)同意让位,明年不出任会长一职。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根据一份于12月17日会议达成的同意决议文件,律师公会理事会表示,迪伦已同意基于“维护律师界团结”以及回应相关“合理关切”,决定明年不出任会长一职。

该文件在网上流传,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已获核实了这份文件。

根据文件,新加坡资深律师陈清汉将于明年重新出任律师公会会长。陈清汉也是王律师事务所(Wong Partnership)高级顾问,而迪伦则将获支持担任副会长。

迪伦目前为安盛律师事务所(Allen & Gledhill)国际仲裁业务联合主管。迪伦早前于11月,在21人组成的律师公会理事会中,获多数理事支持,当选为第30任会长,原定于2026年接任。

不过,这引发部分律师对律师公会独立性的关注,要求于本月22日(下周一)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讨论由并非由会员直选产生的理事出任会长的争议。

上述同意决议文件强调,迪伦的独立性与能力并未受到质疑,他是本着善意及个人意愿参选,意在为律师界作出贡献。

会议也确认,理事会依据既定程序及法律选举迪伦为会长,并无不当。

随着各方达成共识,原定于下周一举行特别会员大会提出的所有动议与决议,已在各方同意下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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