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虫”母亲离开戒毒所后不仅再次染毒瘾,还让未成年儿子一起吸毒。她因提供冰毒和吸食毒品工具给儿子,被判坐牢四年。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根据案情,这名52岁的妇女和丈夫,也就是男生的继父,在去年1月到6月期间,向当时15岁的男生提供毒品。他们也将多种吸毒工具放置在家中客厅,让男生可以轻易接触,并曾在另一次场合向他提供额外的吸毒工具。
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庭下令不得公开涉案各方的姓名。
庭审揭露,去年1月,男生在家中水槽发现一些吸毒工具,出于好奇询问母亲用途。母亲告诉他这些是吸食冰毒的工具,令他萌生尝试吸毒的念头。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男生使用家中随手可得的吸毒工具,平均每两三天吸食一次冰毒。
同年6月,这对夫妇在住家被捕。执法人员搜查单位后,发现多件自制吸毒工具。男生的继父的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男生的母亲被捕后承认,自2022年开始吸食冰毒,频率逐渐增加,被捕时已达到每星期吸食一到两次。
检方指出,这名母亲允许儿子吸食冰毒属于严重加重刑责因素。被告在长达五个多月期间,应儿子要求主动向他提供毒品,最终导致受害者以“令人震惊的频密程度”吸食冰毒,而母亲更助长了他的毒瘾。
检方因此要求法庭判处妇女四年到四年两个月监禁,并强调必须发挥阻吓作用,同时保护16岁以下未成年人远离毒品和吸毒工具。
辩方则说,妇女除了因吸毒面对最低三年监禁外,针对涉及儿子的控状,请求法官额外判处较低的九到12个月监禁。
辩方指出,男童曾告诉母亲,自己在搬入同母亲和继父同住前,已开始吸毒。
不过,检方反驳说,即使情况属实,也不会减轻被告的责任,因为助长一名吸毒者原有毒瘾,和诱导从未接触毒品者染上毒瘾一样有害。
法官Brenda Choo认同检方观点,指出必须保护儿童免受毒品影响,而阻吓作用应是量刑时的主要考量之一。
“儿童依赖看护者为他们提供安全保障。但在这起案件中,父母非但没有保护孩子,反而让他接触毒品,甚至允许他吸食毒品。”
根据我国法律,任何人若明知或罔顾后果,让儿童接触到受管制毒品或吸毒工具,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
至于案件中的母亲在曾被送入戒毒所后再次吸食冰毒,依法可被判监禁三年到10年,或罚款最高2万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