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岁的妇女明知儿子性侵女儿,却一再纵容他这么做,结果被控上法庭。
被告的儿子因为强奸和非礼未成年的妹妹,去年1月被判坐牢11年半和鞭打七下。他在2017年强奸妹妹时,妹妹才12岁。
被告因为袒护儿子,被控五项控状,包括蓄意瞒报未成年人被强奸和非礼的犯罪资料,以及在知情的情况下,纵容儿子性侵女儿。
案情显示,被告其实早在2010年就发现儿子的罪行。她被指纵容儿子在2017年6月到9月之间,继续性侵女儿,而且没有采取合理行动保护女儿。
法庭为了保护受害者,下令不得公开被告的身份。
被告将在下个月再次出庭。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正在安排被告的女儿到庇护所暂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