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 雇至少10人的雇主无论裁退多少人都须向人力部通报

人力部。(图:CNA/Calvin Oh)

从11月1日起,雇用至少10名员工的雇主无论裁退多少人,都必须在通知被裁员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部通报有关裁员行动。

违例雇主可面对多达2000元的行政罚款。

目前,雇主如果在半年内裁退五个或更多名员工,才须这么做。

人力部高级政务部长许宝琨受访时说,修订后的条例将能让劳资政伙伴和相关机构为被裁员工提供及时的援助,并简化雇主这方面的工作,不再需要统计六个月累计的裁员人数。

“有些雇主反映,这个很难去兼顾,因为他们有时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过了六个月,或者在六个月以内,是不是需要通知,或者是可以等下个月才通知。那现在既然我们可以简化这个程序,让雇主在裁退第一个员工之后,就进行通知。一方面对雇主来说,他们就少了那个负担。另一方面,从员工的角度来说,我们可以更好地援助被解雇的员工。”

许宝琨也鼓励雇用少过10人的雇主在裁员时自愿向人力部通报。

11月起 雇至少10人的雇主无论裁退多少人都须向人力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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