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15日)起,国民服役人员和正规军人再也不必在服役期间交出身份证,让当局保管。
国防部发表文告说,当局将分阶段归还正在服役人员的身份证。
国防部指出,我国独立初期,没有强大的军事传统,因此在1967年推行国民服役制度时,规定国民服役人员和正规军人交出身份证,以换取并携带军事身份证,提醒他们肩负保卫国家的责任。
经过55年,已经有超过100万名男性履行国民服役义务,我国成功建立了跨越几代人的军事精神,因此国防部决定不再规定国民服役人员和正规军人入伍时,交出身份证,但还是会向所有武装部队人员发出军事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