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个月1日起,身在国外而且没有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证的本地永久居民,如果要保留永久居民的身份,必须在180天内申请再入境许可。
如果申请获批,他将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这同现有的条例不同。目前,身在外国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如果没有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证,就会立即丧失永久居民身份。
内政部发文告说,新措施是2023年9月通过的《移民修正法令》的一部分。有关法令的大部分条款已经在早前生效,剩余的修法内容,包括上述措施及移民与关卡局今天(28日)宣布的“禁止登机指示”(No-Boarding Directive,简称 NBD),将在下个月1日生效。
移民与关卡局将在下个月1日,在官方网站上更新永久居民入境许可证和再入境许可证的相关条件。所有永久居民都应遵守这些条件,以及我国的法律。
他们如果犯下刑事罪,包括吸食受管制毒品,或行为不当,包括干预我国政治、将外国政治引入新加坡、以及破坏本地的社会和谐,都构成违反入境许可和再入境许可的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可能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