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及新闻部拟议制定互联网行为准则

为加大力度遏止暴力、色情,自残等不良内容在社交媒体传播,政府拟议两项准则,以打造更安全的网络社交环境。

通讯及新闻部针对社交媒体拟议制定互联网行为准则,提议让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有权指示社交媒体公司撤下有害的网上内容。

通讯及新闻部召开记者会,公布当局拟议制定的两项安全准则,即互联网行为准则和社交媒体内容监管准则。

当局提议针对社媒体上涉及极端暴力、自残和未经同意所分享的性图像等相关内容制定更严格的管制,以保障用户,尤其是未成年用户的安全。在这项条例下,社交媒体公司必须制定有效的标准和机制,降低用户接触这些有害内容的几率。社交媒体公司也必须积极采取措施,侦测并移除网上涉及儿童性虐待和恐怖主义的相关内容。

同时,也建议社交媒体公司必须为用户提供通报机制,并在接获用户通报后进行评估,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确保这些有害内容被永久性删除。

当局提议规定社交媒体公司每年必须在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的网站发布报告,整理汇报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此外,一旦网上内容涉及性侵害、自残、威胁公共卫生、公共安全,以及种族宗教和谐,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有权指示社交媒体公司撤下相关内容,或禁止新加坡用户浏览这些内容。

通讯及新闻部长杨莉明在Facebook发帖文表示,她曾在今年3月表示,为免本地用户尤其是孩童接触到网络的不良内容,将推出行为准则,目前的进度不错,当局已为社交媒体服务拟议出两项安全准则。

她表示,为了打击网络不良内容,保护用户,很多国家都已颁布法令,或正在制定法律。

她指出,我国在加强网络监管的首选方式是通过协商和协作的方式进行,即从其他国家的经验中学习,让科技公司了解最新的技术发展和新发明,并了解国人的需求。

目前,当局已经同业者进行咨询,并在下个月开展公众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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