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30亿元洗钱案的两名银行前关系经理因违反从业规定,被金融管理局发出禁止令(Prohibition Orders)。
这两人是Wang Qiming和Liu Kai,都是中国籍。其中,Wang Qiming曾任洗钱案罪犯苏宝林和王水明的银行客户经理,Liu Kai则是另一名罪犯林宝英的银行客户经理。
金融管理局今天(17日)发文告说,Wang Qiming在去年10月23日,因伪造文件、洗钱及妨碍司法公正等四项罪名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监禁24个月。其余六项罪名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LiuKai则在去年10月24日,因一项使用伪造文件欺骗瑞士宝盛银行(Bank Julius Baer & Co Ltd)的罪名成立,被判处4个月监禁。
金管局说,鉴于两人行为严重,当局决定对Wang Qiming发出16年的禁止令,对Liu Kai发出7年的禁止令。禁令即日起生效。
在禁止令下,两人在被禁期间不能从事或提供任何受金管局监管或授权的业务与活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金融机构的管理,或担任任何金融机构的董事、合伙人或经理。
两人也不得成为任何公司或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或增加股东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