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行使救权时 将遵循清盘受偿顺序制度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图:iStock)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表示,在行使拯救金融机构的权力时,将遵循清盘受偿顺序的制度。

金管局在文告中说,这意味着股权持有人将比额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债券持有者先承担损失。

当局指出,如果债券持有人在解决方案中获得的款项比金融机构被清盘的情况下收到的款项少,可以从金融业资助的救市基金中获得差额。

另外,债权人赔偿框架也将适用于特殊情况,即金管局不遵循债权人优先获得赔偿的制度,以抑制金融机构倒闭可能带来的系统性影响,或为了所有债权人的整体利益,而为金融机构创造更大的价值。

最近瑞银宣布并购瑞信银行的交易中,瑞士当局决定将面值160亿瑞士法郎的瑞信额外一级资本债券全部清零,而瑞信股东却可获得瑞银的股票。

这个举动违反了在一般的资产减记情况下,由股东最先蒙受亏损的作法,激怒了一级资本债券的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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