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祸后索赔51万元 法官驳回“无中生有”项目只给8852元

示意图。(图: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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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男子11年前骑摩托车时和一汽车发生碰撞后受伤,事后女汽车司机被裁定需为车祸承担85%责任,男子于是入禀法院申诉自己颈项、背部和膝盖等因车祸受伤严重,向女司机索赔51万元。法官近日裁定男子夸大伤势,驳回他的数项索赔,也大幅调低他可索赔的项目金额,男子最终只获得8852元的赔偿。

车祸伤势的陈述一次比一次严重

根据国家法院的判词,男子Chan Kong Thoe于2014年10月2日骑摩托车时和女司机Tricilia Tang Pei Lu的轿车发生碰撞,女司机之后被裁定需为车祸承担85%的责任。双方在伤势和索赔金额方面存在重大分歧而闹上法庭。

男子宣称车祸导致他的颈项、背部和膝盖受伤,造成他慢性残障几乎无法再从事保安业,要求女司机赔偿他共51万元的收入损失、医药费、伤痛费等等。

审讯揭露男子早在1997年就因背部和肩膀疼痛开始到医院看骨科医生,2004年也发现他的腰椎退化。2014年,他因车祸到国大医院求诊,当时只申诉手部挫伤和身体多处擦伤。

2015年,男子遭遇另一起车祸,这次他申诉膝盖、手臂和颈部扭伤。2018年,他取得女司机要承担85%责任的裁决。

案件进入索赔阶段后,男子对自己伤势的陈述却一次比一次严重。车祸当天,他向护士述说自己遭遇车祸但没被抛飞,还可行走,到见到医生时,他又改口说自己被抛飞不过庆幸意识清醒。三年后,他改口说自己失去意识几分钟。2022年为庭审提交宣誓书时,他又说自己仅瞬间失去意识但需要有人搀扶才能行走。来到今年4月份的正式庭审时,男子又称自己被抛飞50米,但无法为自己前后不同的陈述作出合理解释。

法官认为,男子所陈述的伤势一次比一次严重,随着时间的推移,削弱了他证词的可靠性。另外,他在车祸当天的门诊记录显示他否认颈部和背部受伤,但多年后却说车祸造成他的颈部和背部受伤,而且疼痛恶化,法官指他关于车祸引起伤痛的说辞不可信。

另外,男子也故意隐瞒自己在2015年遭遇另一起车祸,当时的门诊记录显示他颈部、肩膀和膝盖疼痛擦伤。法官说把伤势都推给2014年的车祸,削弱了他证词的可信度,他说的车祸和疼痛因果关系的可靠性也令人怀疑。

为此,法官认为男子并非诚实可靠的证人,无法通过他的诉求。另外,医生专家也证明他的伤势不久后已痊愈,没有他说的那么严重。

15项索赔51万元 法官通过三项共8852元

男子列出的索赔包括身体各部位伤痛的日渐严重、身体多处擦伤的疼痛、膝关节前交叉韧带(ACL)撕裂、未来收入损失、未来医疗开销和交通费等共15项目,累计索赔金额高达65万4857元,以女司机承担85%责任来计算,他称女司机该赔偿他55万6628元,这笔金额随后调整为51万元。

基于男子的证词不可靠,法官采信医生专家的证明,只通过了他车祸时身体多处擦伤索赔项目共1万元、大幅调低他的4936元医疗索赔金额到108元、交通费也从他要求的3500元调低到30元。 其余的索赔项目一概驳回。

男子累计开销1万414元,女司机承担85%责任,因此最终可获得8852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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