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友人狂欢一夜后离开酒吧时,仍在兴头上的30岁男子乘坐电动扶梯下楼时,先在梯级上舞动身子,接着跃上坐在扶手上,结果不慎失衡不幸从六米高跌下,头部撞地后送院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在2025年3月30日凌晨4点30分,地点是新达城第五大厦。死者Farhan Faris Mohamed Nazeem当时刚和一群朋友在附近的酒吧结束一夜的狂欢,正乘坐电动扶梯从三楼下楼离开。
在电动扶梯上跳舞和坐上扶手
根据验尸庭的研讯结论,死者案发前和朋友在酒吧聚会喝酒,一直到清晨4点30分左右才结伴离开,打算到其他地方续摊。他们乘坐电动扶梯从三楼下楼时,友人看到他先在电动扶梯上舞动身子,随后跃上去坐在电动扶梯的扶手上,双手握着扶手。
不久后,同行友人包括低头看手机的女友人突然听到一声巨响,随即发现死者跌下楼。几人冲下楼查看,发现死者头部撞地,后脑勺流着血,他的呼吸也显得相当沉重,当场致电民防部队求救。
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将死者送入陈笃生医院抢救,但最终返魂乏术,他于当晚10点44分宣告不治。
验尸报告显示他的伤势包括创伤性脑损伤、颅骨和肋骨等多处骨折,死因是多处受伤,与从高处跌落受伤吻合。
另外,死者有热性惊厥的病史,他在去年2月份因持续头痛问题求医,过后被诊断患有偏头痛,但他没再预约看诊。
验尸官:没坐上扶手 悲剧就可避免
死者的朋友形容他生性开朗好玩,会为了逗乐朋友而做一些危险的事情,如坐在电动扶梯的扶手或停车场的栏杆上。
验尸官在结论中表示电动扶梯的扶手非常狭窄,不适合让人坐在上面。他说当一个人坐上电梯扶手,部分身体就会超出扶手宽度,容易失去平衡而摔落。
验尸官也表示,没有证据表明死者当时醉酒,但在案发时情绪高昂,做出了坐上扶手这个鲁莽的决定。验尸官说:“倘若他没有坐在扶手上,这起悲剧就可以避免。”
最后,验尸官裁定本案为一起意外,并向死者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