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男子谎称自己只是十多岁的中学生,不仅和13岁少女约会,还多次把她带到组屋楼梯口和住家发生关系,东窗事发后承认强奸罪和性诱罪后,今天(10日)在国家法院被判坐牢11年和打鞭十下。
25岁的被告共对两项强奸罪和性剥削罪认罪,还有14项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为保护受害者身份,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22岁谎称15岁诱骗13岁少女
根据案情,2023年8月,当时22岁的被告在在网络认识一名13岁少女。当少女问他的年龄时,他骗少女说自己年仅15岁,还是个中学生。
少女看他的照片对他的年龄有所怀疑,但被告坚称是因为基因的关系,所以比较“显老”。
两人聊天不久后,被告开始把聊天内容转向色情相关,还约少女见面。
2023年8、9月,两人首次见面时,被告就要求少女对他做出一些亲密动作,也要少女当他的女友。
组屋楼梯口夺走少女处女之身
之后到2023年11月,两人几乎每周都会在组屋楼梯口碰面,被告每次都要求少女对他做一些亲密行为,少女有时候还穿着校服。
2024年1月份,少女仍未满14岁。被告要求同少女发生关系,少女刚开始表示感到不舒服,但最后还是让步。
事后,少女因失身和担心怀孕而哭泣,被告安慰她说不会那么巧。
两个月后,少女无意中发现被告的实际年龄。两人过后仍维持数个月的亲密关系,一直到2024年9月决定分手。
试图约炮另一未成年人
2024年2月,被告仍和13岁少女在一起时,就开始发信息给另一名12岁女童,同样谎报年龄,说自己16岁。
言谈间,被告故技重施开始谈起性相关话题,还约对方到一个组屋楼梯间见面。两人见面后,被告猴急要求少女对他做一些亲密动作,女童当面拒绝。被告过后发信息给女童说:“浪费我的时间。”
同月份,女童的老师突击检查她的手机后发现她和被告的对话,于是通知她的祖父母,后者报警。
约七个月后,在2024年9月份,第一名受害人,也就是13岁少女的哥哥也发现了她和被告之间的性相关对话内容,于是告诉父母。父母介入质问少女,她承认和被告之间发生过亲密行为。家人于是立刻带她报警。被告当天被捕。
在本地,未满14岁者无论是否同意发生性行为,另一方都被视为法定强奸。强奸罪的最高刑罚是坐牢20年和罚款或打鞭。
性诱年龄未满14岁者的最高刑罚是监禁四年、罚款或两者兼施;性诱年满14岁的未成年人的最长监禁是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