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子私吞岳父一批估计价值1万3000元的首饰去典当,东窗事发后没遵守承诺在半年内把首饰赎回归还,结果岳父报警捉他。男子为私吞财物罪服刑两个月。
被告Koh Boon Chang日前承认一项私吞财物罪,另两项偷窃罪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法官昨天(25日)判他坐牢两个月,准他12月2日开始服刑。
被告案发时和原告,也就是他的岳父Yam Wing Kong(59岁)同住。
案情显示,原告将一批估计价值1万3000元的首饰放在客厅沙发的隔间,隔间没有锁。首饰是原告母亲交给原告收藏,家里每个人包括被告在内都知道。
2017年4月,被告被雇主辞退,面对越来越大的财务压力。7月间,他打起原告的主意,决定盗取他的首饰。他每次趁原告出国期间盗取首饰。
从2017年7月到2018年2月之间,被告多次盗取首饰,每次拿一点点出来典当,再把钱花掉。原告于2018年2月18日发现首饰不见,质问被告,被告承认盗取首饰,并承诺半年内赎回首饰归还原告。
但被告没遵守承诺,他只赎回和归还一个金戒指和一个吊坠,估计价值约1000元。原告向他要回其他首饰,他闪烁其词。原告最终于2019年1月21日报警。警方至今未起回其他首饰,被告也没有赔偿。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被告于2018年12月间,偷原告的银行提款卡,然后使用提款机盗提2800元。
被告求情说,他是在走头无路情况下盗取岳父的首饰。他知道错,请求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