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看风水被告知有“血光之灾”,风水师建议他和处女发生关系以“挡灾”,结果他竟侵犯年仅11岁的女儿。
被告今天(18日)在高庭承认法定强奸、性侵和非礼等九项控状,被判监禁23年。
现年50岁的被告案发时47岁, 他是货仓助理,受害者案发时11岁,是一名学生, 目前14岁。
2018 年 10 月间,被告和受害者玩闹,双方肢体接触,导致他对受害者产生“性趣”。他在 10 月至 12 月某日开始侵犯受害者,把手伸进她的短裤和内裤,用手指摩擦受害者的下体。
在这件事之后,受害者就避免单独和被告一起睡觉,而是会和她的母亲或姐姐一起睡。
同年 10 月至 12 月某日,受害者的母亲和姐姐出门买杂货,被告走进房间,叫她脱掉衣服。 虽然觉得很尴尬,但受害者还是听从了。被告脱下短裤和内裤,令受害者感到震惊。
被告过后与受害者发生性关係,受害者不同意被告的行为,但因害怕被责骂,也担心被告会对她做出什么事,因此不敢不从。
另有一次,被告趁妻子不在家侵犯受害者,触摸她胸部和下体,还用手指插下体。
受害者没将被告的所作所为告诉她的母亲和姐姐,因为她不想父母吵架或离婚。 她也害怕母亲会责骂和责怪她,因为母亲告诉过她不应该让任何人碰她。 受害者感到很难过,不知道该怎么办,导致她在学校行为出现问题。
2019 年8月28日,她因抽电子烟和喝酒被发现,被敎师查问时崩溃,透露曾被父亲“触摸”,最终揭发被告罪行。
根据心理卫生学院报告,被告没精神病,案发时神智正常。
被告在报告中承认性侵女儿。他称在2018 年 9 月间,马来西亚一位风水师告诉他,他在2019年会有“血光之灾”,建议他在 2018 年底前与处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见血”便没事。
风水师提供另一个选择,称他可以帮被告“挡灾”,但被告没有接受,因为要花2000令吉。他计划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 他无法解释为什么他选择了受害者,但承认受害者让她感到“性奋”。
为“挡灾”强奸11岁女儿 50岁男子监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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