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海鲜餐馆偷走11只活螃蟹 被判坐牢一周

螃蟹。图:House of Seafood

一名男子从榜鹅一家海鲜餐馆偷走11只活螃蟹,被判坐牢一个星期。他也因为没有戴好口罩,被罚款1000元。

案情显示,60岁的被告Abdul Karim Mohamad案发时无业。他去年9月21日晚上7点45分,跟弟弟在榜鹅尾的螃蟹之家海鲜餐馆看到一个装着很多活螃蟹的大鱼缸,于是顺手牵羊,把11只总值超过800元的螃蟹装入一个塑料袋。

他们的行径被餐馆顾客发现并通知经理。两人见事迹败露拔腿就跑,最终还是被逮着,归还螃蟹。榜鹅码头一名官员随后报警。

被告也在去年10月8日晚上,在盛港一座组屋的电梯口,偷走居民暂时放在那里的两袋日用品。警方接获报案后,在调阅闭路电视时,发现被告偷窃时没有把口罩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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