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欢被拒仍不放人走 男子非礼女子企图脱她衣服被判坐牢打鞭

黄金坊

图: 关美玲

男子在黄金坊公厕外向19岁女子求欢,被拒绝后还不让她离开,一边非礼她,一边企图脱掉她的衣服,今天(23日)被判监禁四年外加六下鞭刑。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23岁的马来西亚籍被告Virut Supak承认连同23岁表兄弟Lee Wei Hans犯下非法禁锢进行非礼的罪名,另外两项控状也在量刑时纳入考量。面对相似控状的Lee Wei Hans将在下个月15日出庭。

今年8月29日凌晨2点50分左右,被告和表兄弟各自跟朋友到黄金坊喝酒,在厕所外偶遇,聊了起来。

19岁的马来西亚籍受害者要上厕所时被两人堵住去路,把她推到厕所旁的楼梯间。

两人被指摸了她的胸部,用泰语叫她“给他们一下”,也就是要她跟他们发生性行为。

受害者一口拒绝,Lee Wei Hans就拿走她一只鞋,离开楼梯间。当受害者尝试离开楼梯间时,被告挡住不让她走,一边非礼她,一边企图脱掉她的衣服。

受害者往楼下跑,打电话向朋友求救,被告才打开楼梯间的门,让她离开。

受害者找到朋友时崩溃痛哭,向他们叙述刚刚的经历,朋友们随后找上被告表兄弟俩,双方爆发冲突。

法官在下判时说,被告对相对年轻的受害者犯下相当严重的罪行,并在受害者挣脱之后才住手。

“你的求情中唯一有意义的是你的认罪,让受害者不需要再回想起她恐怖的经历。”

非法禁锢进行非礼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至十年,外加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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