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50岁男子涉嫌多次性侵11岁继女,一直到她17岁决定反抗时,事情才被曝光。该男子在承认两项严重法定强奸罪名后,被判入狱28年。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被告另外面对19项类似指控,包括强奸、非礼和性侵等,在下判时一并考虑。为了保护受害者身份,法院下令不得透露男子姓名。
案情显示,事发自2013年,继女当时11岁,被告开始性骚扰她。被告趁妻子上夜班时,与儿子交换睡觉位置,在继女熟睡时用被子遮住她的脸,之后性侵她。
受害者因害怕被告伤害她,在过程中装睡。在2013至2015年这段时间内,被告多次侵犯继女,甚至要求继女为他口交。
在2019年,17岁的继女开始反抗被告,并且在被告试图摸她时,睁大眼睛看着他。
被告威胁继女说若告诉别人性侵的事,他会与继女的母亲离婚。
有一晚,被告因继女醒着并看着他,他无法对她进行性侵。继女与他对质,并且被母亲无意中听到争执,但是母亲只是警告被告不要再这么做。
继女于2019年9月11日把事情详细告诉了男友,男友便把事情告诉继女的母亲。
被告再次警告继女,甚至删了继女四次巴掌。
最后,继女与母亲决定到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ssociation of Women for Action and Research)寻求帮助。协会让他们报警,被告终被逮捕。
法官认为被告滥用继女对他的信任以及受害者的年龄等几个因素后,决定判处被告28年监禁。
针对每项严重性侵罪名,被告有可能被判入狱长达20年,以及罚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