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男子从亲妹妹五岁时,就开始性侵她长达七年,还在妹妹反抗时,用暴力手段对待她,今天(18日)被判坐牢18年和打鞭24下。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现年26岁的被告共承认两项严重性侵和一项强奸罪。另外八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为保护现年19岁的妹妹身份,法庭下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身份资料。
案发时两人都未成年
案情显示,这对兄妹关系亲近,与父母和两个年纪较大的手足同住一个一房式组屋单位。
2012年间,受害者当时年纪介于五到六岁,被告则约12岁。
被告先是对受害者进行非礼行为,而后在受害者六到七岁时开始性侵她。有一次,受害者表露出犹豫,结果被掌掴。被告还警告受害者不准将事情告诉别人。
趁家人睡觉时下手
被告一般都趁家里没人,或其他家人都在睡觉时,对受害者下手。
报道指,2018年某一天,被告见家人都在睡觉,就叫受害者跟他去厕所,并指示受害者为他进行性行为。直到两人听到客厅传来动静,才匆忙穿好衣服离开厕所。
法庭文件还显示,2019年有一次被告强奸了受害者之后,告诉她这会是最后一次,因为他“长大了,不能再对她做这种事了”。被告当时19岁。
2022年3月,受害者向学校辅导员讲述自己的遭遇,事情才被揭发。被告在两天后被捕。
受害者过后也被安排到竹脚妇幼医院和心理卫生学院接受检查,结果显示她不仅有自杀倾向,还有自残行为。
控方:被告彻底摧毁受害者童年
控方原本寻求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9到21年,以及打鞭24下。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为彻底摧毁了受害者的童年。受害者并未同意兄长对她进行种种性行为,并且被告还多次在受害者反抗时,对她大喊大叫、捏她、打她和推她。
受害者考虑到两人的关系,以及出于恐惧和羞耻,才没有在更早的时候向他人透露自己的遭遇。
也因为被告的行为,受害者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如今对他人的肢体接触过度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