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躁郁症餐饮集团前总裁酒后打13岁男孩 法官判处强制性治疗

示意图。 图:iStock

患躁郁症的餐饮集团Prive前总裁酒后打13岁男孩一案,由于他的精神疾病与他犯案有关,法官判他接受12个月强制性治疗。

44岁被告Vu Han Jean-Luc Kha面对蓄意伤人和骚扰他人两项控状,并在去年认罪。法官当时要控方提呈强制性治疗报告。

报告推荐接受强制性治疗

案件今午(29日)审理,有关的报告推荐被告接受12个月强制性治疗,但遭控方反对。

控方说,受害者是年幼男孩,被告的行为造成公众不安,而受害者的心理受到影响。被告必须为所犯罪行付出代价。有鉴于此,阻慑性刑罚是有必要的。

律师求情说,有关报告说明被告的精神疾病影响他犯案,并认为被告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被告汲取教训,会确保自己的情绪稳定,不会再犯。

法官听了双方的话后说,以社区为基础的刑罚包括强制性治疗。当判刑考量是改造作用,就必须判处强制性治疗。

法官说,医生在报告中指出,被告患躁郁症,而这种病症可以治疗,自从接受治疗后,被告的病情有所改善。此外,被告的行为受到他的精神状况影响。

法官指,被告是在没受到激怒情况下,用言语侮辱年幼受害者,并且攻击对方,这种行为令人愤概。

但法官认为,不能因此完全排除改造作用。事实是,被告患躁郁症,而且他的精神疾病跟他的犯案有关。

法官说,被告是初犯,并且已经后悔,写信向受害者道歉。此外,被告愿意赔偿,虽然受害者的父母不接受。基于种种原因,他判处被告接受12个月强制性治疗。

控方考虑上诉

法官下判后,控方表示需要时间考虑上诉,申请暂缓执行强制性治疗的刑罚。法官批准所请。

2019年11月22日,受害者跟12岁弟弟到父亲位于百灵商业中心(Parklane Shopping Mall)的办公室。他过后搭电梯下楼吃晚餐时,在电梯碰到被告和其友人。

被告在那之前喝了酒,进电梯后就问了受害者一些淫秽问题,还突然挥拳打他的太阳穴,导致他往后倒,撞伤手臂。电梯到了一楼,被告用脚挡住电梯门后又掴了受害者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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