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男子因多次发布视频煽动不同种族之间的敌意,以及散播虚假言论诽谤国务资政李显龙和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今天(11日)被控上法庭。相信这是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自2019年生效以来,首个依据法令提出的刑事指控。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Jay Ish'haq Rajoo共面对六项控状,包括三项抵触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的罪状、两项诽谤和一项煽动种族之间敌意的罪状。
控状指被告2023年和2025年间,在TikTok账号上发布视频,内容涉及煽动种族不和以及不实陈述。
其中,在2023年7月和8月,他被指发布视频质疑大选投票的秘密性,声称政府能够追踪选票以惩罚选民,并对公积金制度和政府组屋偿还能力作出虚假陈述。
警方昨天(10日)发布文告指,被告在2024年已接到警方和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办公室发出的为期24个月的有条件警告,要求他在指定期间内不得再触犯法律。
涉诽谤内阁资政李显龙和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
不过被告违反警告条件,去年再发布内容不实的视频。他被指在去年8月26日发布视频指,国家发展部部长徐芳达宣布要动用政府的金钱和资源吸引华人来新加坡,并把他们培养成华族领导人。
控状指他的言论声称部长是种族主义者,偏袒华族,但他理应知道这类言论将损害部长的声誉。
2023年8月,他也发布视频指,时任总理的内阁资政李显龙提名前私人律师黄鲁胜出任总检察长,存在裙带关系和利益冲突。控状指被告在作出这番言论时理应知道会损害李资政的声誉。
被告被控后表示有意聘请律师,他的案件将在4月8日再次过堂。
根据我国法律,散播虚假言论的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元,或坐牢最多五年,或两者兼施。
若诽谤罪成可能面对罚款、坐牢最多两年,或两者兼施。
企图煽动种族情绪一旦罪成,也可能面对罚款、坐牢最多三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