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再跟他亲热,58岁男子竟然强奸患有轻微智力障碍的女儿。
被告承认两项强奸控状和一项性侵控状,今天(17日)被判监禁23年。另外四项控状也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包括偷拍和持有猥亵影片。
为了保护受害者,被告的身份也不得公开。
跟女友分手后对女儿下手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被告跟妻子在1987年结婚,育有三个子女,受害者是长女,案发时29岁。
自从小女儿在29年前出生后,夫妻俩就越来越少发生亲密行为,2000年之后更是完全没有这么做。
被告原本都靠马来西亚籍女友来满足他的性欲,但两人在2016年分手,而他隔年初开始对大女儿下手。
受害者跟被告的感情一直很好,被告也知道大女儿患有轻微智力障碍。
被告第一次犯案时,大女儿在房间里睡觉,他把大女儿叫醒,随后脱掉裤子,逼她跟他发生性行为,并且强奸了她。他事后还叫大女儿不要告诉母亲。
隔年,父女俩单独在家时,被告留意到大女儿在用主人房的浴室。他在她走出浴室时抱住她,把她拉到床上,然后强奸她。
为避免妻子起疑 特别小心
法庭文件指出,为了避免妻子起疑,被告特别小心不在大女儿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或伤痕。此外,他三次都没有使用避孕套。
被告在2019年再次强奸大女儿。由于担心妻子随时会回来,强奸过程不超过五分钟。
就在2020年7月8日晚上11点45分,被告的妻子发现大女儿迟迟没有回家,于是就到屋外走廊等她,岂料却发现父女俩就在楼梯间,而丈夫正在掀起女儿的衣服。
被告被逮个正着,立刻松手道歉。三人回到家后,妻子告诉小女儿,小女儿才向姐姐了解情况。小女儿也趁被告睡着时察看他的手机,结果发现姐姐在浴室脱衣服的视频。
受害者隔天在母亲陪同下报了警,被告同日落网。
强奸和性侵的刑罚包括监禁长达20年、罚款和鞭刑。由于被告已经年满50岁,他不能被判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