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开除删除公司重要文件 30岁男子罚款5000元

图:istock

30岁男子被公司开除,气得登录公司电脑系统把公司的重要文件删除,今天(7日)被判罚款5000元。

被告Tan Wei Chiang承认一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控状,被法官判刑。

被告案发时在一家从事肉制品生产的公司当生产经理,职务包括制定生产计划、检查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品质等。

今年1月4日,被告向公司辞职,开始履行30天的离职通知期。不料,1月12日下午5点30分至5点45分,被告的直属女上司递给被告一封解雇信,以被告整体表现和工作素质达不到公司要求,给他一天的通知,便开除了他。

女上司指示被告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现有的项目、公司电子邮件登录资料,以及所有与公司相关的材料交出来。

傍晚6点24分左右,被告在公司,他使用自己的公司账号登陆公司的谷歌云端硬盘(Google Drive),将20份文件移至回收站,永久删除其中16份文件,包括生产计划数据、生产人力和生产进度及员工加班记录等。

晚上11点左右,女上司发现公司的许多文件已不在云端硬盘,便WhatsApp被告询问,她还问被告是否把文件删除。被告没有回答。

女上司叫公司的资讯科技人员检查,确定文件遭删除,并且是被告所为。公司过后取回16份文件的资料,其余四份文件的资料无法取回。

被告的行为导致公司花费时间和精力取回16份文件资料。至于无法取回资料的文件,公司必须重新创建。公司事后从被告薪水扣除1500元作为赔偿。

被告接受警方调查期间,原本称被删除文件属于他的,但他最终承认那些文件是公司的。

控方促判罚款5000元,控方指被告蓄意犯案,导致四份文件的资料永久删除,以致必须重新创建。此外,被告没有悔意,被揭发后不承认。

律师求判罚款2500元,律师求情说,被告遭雇主恶劣对侍,当时只是一种情绪反应,被告因感到生气,才犯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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