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3岁男子涉嫌蓄意破坏警车,警方将在来临星期一(4月6日)以破坏公物罪将他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今天(5日)发文告表示,星期四(2日)晚上7点40分左右接获通报,指红山弄(Redhill Close)第83座组屋发生一起蓄意破坏公物案件。报案的公众称,一名男子涉嫌用物品刮花一辆停在那里的警车。涉案男子在警方到场前已离开现场。
金文泰警署(Clementi Police Division)警员调查后确认了涉案男子的身份,并在昨天(4月4日)将他逮捕归案。
初步调查显示,男子在发现停放的警车后,用钥匙刮花了警车的车门。
警方强调,对这类破坏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将毫不犹豫地对公然无视法律的人采取行动。
根据破坏公物法令(Vandalism Act),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不超过3年,且可能被处以3至8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