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1岁男子涉嫌在公共场所持有攻击性武器,昨天(25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今天(26日)发表文告表示,在24日晚上8点左右接获通报,指有一名男子企图在大巴窑1巷一个单位放火,该男子涉嫌还持有一把刀。
警员到现场后,男子挥刀,并朝警员冲去。由于男子不肯听从警员的指示停止其攻击性行为,警员使用电击枪(taser)来制伏男子。警员随后从男子身上起获一把刀、一把瑞士军刀和一把锤子。
男子于昨天被控上法庭。
警方强调,对于可能威胁到公众和执勤公职人员安全的暴力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并会毫不犹豫对违法者采取行动。







